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為強化洗錢防制工作,請於115年7月10日(五)前通報本(115)年上半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辦理情形表,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8年8月28日保局(綜)字第1080430865號函暨「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8年11月5日保局(綜)字第1080432300號書函辦理。
二、查「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8條所訂應受訓對象為「專責主管、專責人員及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國外營業單位之督導主管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主管、人員」及「董(理)事、監察人、總經理、法令遵循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業務人員及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業務有關人員」及「個人執業之保險代理人」,違反上開要點所定事項者,主管機關將視情節輕重,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三及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規定等相關法令處分。
三、請至本會資訊整合系統https://sys.ciaa.org.tw/CIAA ,選擇「AAF050」洗錢防制教育訓練按產生名單並填報完訓情形,後至「AIR100」洗錢防制教育訓練辦理情形表及洗錢防制教育訓練年度統計表確認,實際受訓名單請各會員公司自行留存。
四、檢送操作說明乙份,請於115年7月10日(五)前將「115年上半年度洗錢防制教育訓練辦理情形表」用印後掃描並回覆至E-Mail:georgeyea@ciaa.org.tw ,並來電確認:02-25421888分機#113蕭小姐,分機#109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