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壽險相關會員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報「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第四條修正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6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1140422178號函同意備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114年6月18日壽會遊字第1142205675號函辨理。
二、檢送旨揭要點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