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9日金管科字第1130196098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9日金管科字第11301960983號函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9日金管科字第11301960986號函辦理。
二、「銀行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證券期貨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及「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9日金管科字第11301960984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