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10.05-12817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之一、第十五點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及「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10月4日以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2號令及第11204931693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內容
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之一、第十五點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及「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10月4日以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2號令及第11204931693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4日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9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附件
112.10.05-12817.pdf
112.10.04-22605.pdf
開始日期 2023/10/05
結束日期 203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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