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29日金管保綜字第11204923751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之公告,業經112年10月4日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1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4日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8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之法規條文經評估無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必要,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