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8點、第9點、第13點及第4點附表2、第7點附件1及「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6月29日以金管保綜字第11204921381號令及第11204921382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6月29日金管保綜字第11204921386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