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暨所聘代理人
主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近期開辦「公平對待65歲以上客戶之相關教育訓練」二小時課程,歡迎各會員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1年11月9日保中字第1110600914號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4日金管保綜字第1110485816號函辦理。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增訂「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如下:
(一)明定個人執業保險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保險代理人,除應依第一項規定每年平均參加十六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外,每年應另參加並通過公平對待六十五歲以上客戶之相關教育訓練二小時。
(二)明定個人執業保險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保險代理人未依規定參加並通過上述二小時教育訓練者,次一年度不得對六十五歲以上客戶招攬保險商品,所屬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並應取消其所任用保險代理人次一年度招攬六十五歲以上客戶保險商品資格。但尚不影響其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換發執業證照。
三、課程資訊如下:
(一)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友善高齡客戶系列訓練數位課程(111年-含4個主題):(計2小時,費用每人新台幣100元整)。
(二)111年11月24日:【遠距教學】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友善高齡系列-如何公平對待高齡客戶(計2小時,費用每人新台幣400元整)。
(三)111年12月19日:【遠距教學】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友善高齡系列-高齡者相關法規介紹(計2小時,費用每人新台幣400元整)。
(四)111年12月5日:【實體課程】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公司治理專題講座-董事會如何落實對高齡消費者之保護 (計3小時,費用每人新台幣3,000元整)。
四、報名方式:採個人自行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edu.tii.org.tw 。數位課程請至「數位學習-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在職教育訓練」報名;遠距教學及實體課程請至「訓練 / 研討會」報名 。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保發中心(02)23972227分機217洪立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