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第2條、第5條、第14條,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5月17日以金管保綜字第11104917151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5月17日金管保綜字第11104917155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