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5點、第184點規定,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以111年3月29日以金管保壽字第11104910671號令、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4910675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4910677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