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04.01-12363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第18條、「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6點、第11點、第13點、「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2點、第16點之1規定,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以111年3月29日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1號令、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5號令及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
內容

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第18條、「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6點、第11點、第13點、「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2點、第16點之1規定,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以111年3月29日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1號令、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5號令及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7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1326709號函辦理。



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及「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6點、第11點、第13點,自111年10月1日施行。



三、「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2點、第16點之1,自即日起生效。



四、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旨揭辦法第6條、第7條、第18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旨揭應注意事項第6點、第11點、第13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旨揭應遵循事項第2點、第16點之1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附件
111.03.31-20287.pdf
111.04.01-12363.pdf
開始日期 2022/04/01
結束日期 2031/12/31

10459 台北市中山區
松江路158號6樓之4

ciaa.abc@msa.hinet.net
ciaa19327929@ciaa.org.tw
www.ciaa.org.tw

TEL:(02)2542-1888
FAX:(02)2563-8042

© 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